关于开展2021年度文物博物、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文化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淮人社秘〔2021〕159号)、省文化和旅游厅《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艺术、图书、文博、群文等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度我市文物博物、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评定艺术、文物博物、群众文化、图书资料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分别按照《安徽省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文旅发〔2020〕138号、《安徽省文物博物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文旅发〔2020〕140号、《安徽省群众文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文旅发〔2020〕141号、《安徽省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文旅发〔2020〕139号文件执行。相关文件可到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官方网站下载。
(二)图书系列中级职称今年由考试改为评审,政策变化较大,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由于过去受考试年限影响,再按现行职称文件逐级申报需要更长年限。为妥善解决这一现实问题,现作如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且未取得过职称人员,可按正常申报条件直接申报评审图书系列中级职称,具体为具备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在图书资料专业岗位工作满2年;具备本科学历,在图书资料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5年;具备大专学历,在图书资料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8年;具备中专及以下学历,在图书资料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0年。2021年(含)后入职的图书资料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皖文旅发〔2020〕139号执行,逐级申报职称。
(三)严格申报材料初审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的监督。为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各用人单位应对申报材料、证件逐项核实,对申报人任期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主要业绩、专业成果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在评审表中写出评价意见。各县(区)文旅体局和有关单位申报初审时,对申报人提交的各类复印件、必须与原件逐项核准,并签署审核人职务、姓名和审查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在评定中如发现申报材料不真实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对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一致或相近,从事本专业工作满规定年限,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中专毕业,1 年见习期满,直接定技术员级; 大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直接定助理级; 本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直接定助理级;硕士研究生毕业直接定助理级;博士研究生毕业直接定中级。
(五)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转评的,需要在现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方可参加同一级别的职称评审,并按新系列(专业)标准条件申报材料。未经转评的人员,不得跨系列(专业)申报高一级职称;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时间计算可按转评前后实际受聘担任相应职务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累计计算。
二、申报材料
(一)各县(区)申报人员由其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局托评审函,分别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并报送电子版。凡属破格申报人员,须填写《破格申报审批表》其中破格申报职称人员应在该表封面右上角注明“破格”字样。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每人4份(其中1份装入资料合订本,另3份须A4纸双面打印并单独装订)。其中破格申报职称人员应在该封面右上角注明“破格”字样。
(三)《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单位公示证明》按固定格式填报。
(四)《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登记表》(A3纸打印),一式5份。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审核盖章(不装入资料合订本)并报送电子版。
(五)《业务自传》1份不少于2000字,内容必须客观真实,重点介绍任现职以来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专业成果等,并附证明材料,装入资料合订本。《业务自传》需经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六)各单位按申报正高、副高、中级、初级类别汇总填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并报送电子版。
(七)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有效的学历证书以及获奖证书和其他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审核后原件退回)。
(八)任现职以来存入个人档案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装入资料合订本。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合订本。
(九)申报时须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目录表》,交二寸近期半身正面免冠照2张,连同申报材料一并装袋,材料袋要规格统一,坚固耐用。
(十)申报材料须用钢笔填写或打印,字迹要端正清楚,内容准确真实,栏目不得漏填,不得随意涂改,并加盖公章。
(十一)《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和单位公示证明。要切实做好申报推荐、评审结果、考核聘任三个环节的公示工作。各单位在接收申报材料时,要认真把好初审关,不得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推荐上报。为建立诚信制度,客观、公正的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各推荐单位和申报人均需填写《专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基本情况,主要业绩,专业成果、申报职称系列层次和服务基层情况(时间、地点、任务等)予以公示,并出具公示证明。对违反规定程序,或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十二)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以及作为主要专业技术贡献者完成的项目,获得社会、学术团体或本单位出具的鉴定证书及奖励证书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装订资料合订本。
(十三)请按照评审标准条件规定的数量,提供个人具有代表性的著作和论文原件,论文复印件需含论文所登刊物的封面、目录、内容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未公开发表的论文须提供纸质版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论文须提供电子版和重复率检测报告。
(十四)著作须提供原件。
(十五)评审材料不予退还,请自留底稿。
(十六)近期二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2张。
(十七)附件材料中关于“毕业时间”“工作时间”“任职时间”“资格时间”“聘任时间”等均需写明年月。
(十八)申报资料应规格统一。资料合订本装订顺序:
1.申报 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封面);
2.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目录表;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6.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7.继续教育学时(复印件);
8.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复印件);
9.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10.业务自传;
11.获奖证书、课题结项证书、节目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12.论文(复印件和重复率检测报告,按出版时间先后顺序装订);
1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14.单位公示证明。
三、直接认定
申报认定的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3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可填写后打印),表内贴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另交同底2寸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
2.学历(学位)证书(包括学信网验证)复印件;
3.《2021年度申报 系列 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A3纸打印1份并加盖公章)及电子版(Excel格式),用人单位按要求审核并汇总填报(备注栏需注明“认定”字样),电子版提前发送邮箱:277453921@qq.com;
4.任职以来业务工作总结1份,由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5.《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1份,由市人社局事业科或濉溪县人社部门加盖公章,不在编人员需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说明;
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单位公示证明和公示相关材料(影像材料或网站公示截图)各1份;
7.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申报材料清单2份,1份贴于资料袋上,1份放在袋内;
9.评审条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时间安排:
2021年申报认定艺术、文物博物、群众文化、图书资料4个系列初、中级、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的有关材料,由所在各县(区)文旅体局、各单位汇总后,于2021年10月10日前报送至市文旅体局人事教育科审核办理申报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五、评审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规定,评审费收费标准为:初级100元/人,中级160元/人,高级答辩抽签当天交纳答辩和评审费用。
六、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在接收申报材料时,要认真把好初审关,严格按照相关系列的标准条件,不得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推荐上报。市文旅体局人事教育科将对所有申报材料严格审查,凡不符合申报条件者一律不予受理。要坚持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逐级签字,加盖公章。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通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予以取消,且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二)严密组织专业答辩。凡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在资格评定前均须参加由市旅体局组织的知识问答和技能展示(论文答辩、技能展示的具体时间和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三)关于继续教育工作。根据通知,从2016年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三分之一。2015年及以前年度仍按原政策执行。因故当年度不能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可顺延到下一年度学习。自今年起,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未按要求选修公需科目或达不到规定年度学时和累计学时的,不得申报相应职称。
(四)相关材料、评审文件直接从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网站内下载并打印。
(五)材料报送地址:淮北市博物馆路3号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人事教育科(市图书馆五楼)。
联系人:李楠、吴昊
联系电话:0561—3071907
报送时间:2021年10月1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申报 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
2.破格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4.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5.单位公示证明
6.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7.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
8. 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9. 申报材料清单
10.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11.转系列(专业)申报人员审批表
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