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市场环境,切实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受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持续受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
二、线索征集内容
(一)强迫购物。旅行社和导游以言语威胁、虚假承诺、夸大宣传等方式强迫游客购买自费项目或参与购物活动,收受回扣和商业贿赂,因游客不购物或消费不达标而态度恶劣、辱骂游客乃至“甩团”、中止服务。
(二)无证经营。市场主体未经许可经营国内、入境、出境旅游业务,或以“研学”“团建”等名义变相违规组织包价旅游活动;个人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伪造、涂改、冒用、租借导游证,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
(三)合同乱象。旅行社与游客未签订或签订不规范合同、“阴阳合同”,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清楚行程安排和服务内容,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或“霸王条款”。
(四)虚假宣传。旅行社或导游在广告宣传中夸大旅游服务内容和质量,虚假承诺旅游行程安排,实际上服务标准未达到合同约定,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增减旅游项目。
三、受理方式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561-12345
市文旅体局旅游监管科:0561-3071950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0561-3026026
濉溪县文化旅游体育局:0561-6891682
相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0561-3196117
杜集区文化旅游体育局:0561-3092440
烈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0561-4685418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四、注意事项
1.为快速高效开展线索核查工作,请举报人提供线索尽量详细准确,包括违规行为的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具体内容及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音频、合同、缴费记录、票据等),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并对证据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举报人需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后续与您联系并核实举报情况。我们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等相关行为,我们将依法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相关提示
在此,严正提醒各旅游企业和导游人员,务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诚信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同时,请广大游客、市民朋友们出游时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低价旅游广告,避免上当受骗。在旅游行程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前往未开发区域,如遇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请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举报。
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将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欢迎各旅行社企业、广大游客、市民朋友们能够积极参与旅游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心、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