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博物馆文化创意空间运营合作项目招募公告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宣传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文物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旅资源发〔2021〕85号)文件精神,结合淮北市博物馆“文化创意空间”场地实际,现发布招募公告,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淮北市博物馆文化创意空间”运营合作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简介
淮北市博物馆作为国家一级博物馆,拥有丰富的文化资源与深厚的历史底蕴,近年来积极开展各类活动,如与多所高校共建实践教学基地,与众多中小学校合作开展研学活动,每年举办大量教育培训及临展活动,并利用现代化科技成果提升展陈质量,极大地增强了文物的互动性、观赏性和趣味性。然而,在文创产品开发与文创空间运营方面,仍存在一定提升空间,需引入专业力量以进一步挖掘文化价值,拓展文创市场。
(二)运营要求:
1、营业时间:随开馆时间,每周二至周日早上08:00 至下午17:30,法定节假日正常营业,如遇特殊情况需配合淮北市博物馆调整营业时间。
2、经营范围:
(1)文创产品。
(2)书籍、刊物。
(3)地方特产。
(4)非遗文化产品。
3、合作期限:3年
三、合作目标
1、提升文创产品品质与多样性:通过合作,深入挖掘淮北市博物馆的文化内涵,开发特色文创产品,涵盖纪念币、冰箱贴、盲盒、文具、服饰等多个品类,配合馆方参加国内外文化创意类的比赛。
2、打造独特文创空间体验:以运河文化为核心,投标方将市博物馆一楼东休闲大厅重新设计改造成具有文化底蕴与温馨氛围的文创空间及社交场所,吸引更多游客与本地居民前来体验,提升博物馆的文化影响力。
3、提高文创空间运营效益:优化运营管理,在合作期内辅助开展与文化创意有关联,使其既有教育意义,又具有艺术感染力和体验真实感社会教育、知识讲座、临时展览等活动,并提升游客满意度。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性质,则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投标人为社会团体性质,则须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按招标要求,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投标方案密封交于招标联系人。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现场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直接资料;中标后不得再对现场因素提出非议。
五、报名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7日(17:00前)。
六、联系方式
地址:淮北市相山区博物馆路1号
电话:0561-3922071
联系人:栾燕菲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淮北市文旅体局五楼会议室
淮北市博物馆
202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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