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文化市场举报受理服务指南
“12345”文化市场举报受理服务指南
(主动服务类)
一、办理依据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建立健全12345文化市场举报体系,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依法及时有效受理、办理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可给予一定奖励。
对日常巡查或者定期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举报的违法行为,上级交办的、下级报请处理的或者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处理。
二、承办机构
市文化旅游体育综合执法支队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
四、服务条件
根据有关文化市场法律法规,12345文化市场举报受理对以下领域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
(一)营业性演出活动;
(二)歌舞娱乐和游艺娱乐等场所经营活动;
(三)艺术品经营活动;
(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活动;
(五)互联网音乐、互联网游戏、互联网动漫文化活动;
(六)文化行政部门管理的其他文化经营活动。
五、服务流程
1、受理:举报人提供线索或者提交的材料符合前置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职责权限范围之内的直接告知。
2、办理:按照规定时限依法、依规办理。
3、反馈:将办理情况反馈给服务对象。
六、服务时限
即办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市文化旅游体育综合执法支队
电话:0561—3026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