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行政审批服务指南
1.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审批
一、项目名称:营业性演出审批
二、审批类型:承诺件
三、受理机构:淮北市文旅体局
四、设定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5年7月7日国务院令第528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666号修订)第十三条: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发给批准文件;对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申报条件
无
六、申报材料
(一)受理
受理人员应当核对以下材料:
1.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2.《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或者《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副本、《个体演员备案证明》)复印件;
3.演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职务)、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参演的文艺表演团体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是指身份证、驾驶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
4.演出协议或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的书面函件(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地点、演出日期等内容),个体演员自行举办演出的不用提交此项材料;
5.如有未成年人参加营业性演出,应当提供其监护人出具的书面同意函件;
6.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个人)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协议或场地证明中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内容);
7.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复印件,如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在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可以提供演出场所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复印件或者《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复印件,或者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复印件;
8.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还应提供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以及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复印件;
9.演出节目单及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歌曲类节目应当提交歌词文本,用外文演唱歌曲应提交中外文对照歌词;乐曲类节目应当提交音频资料;舞蹈、杂技类节目应当提供视频资料;戏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当提交剧本。
(二)变更时间
受理人员应当核对以下材料:
1.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2.原批准文书;
3.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变更时间后演出的书面函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地点、演出日期等内容;
4.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内容。
(三)变更地点
受理人员应当核对以下材料:
1.营业性演出变更登记表;
2.原批准文书;
3.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内容;
4.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复印件,如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在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可以提供演出场所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复印件或者《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复印件,或者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复印件;
5.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还应提供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以及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复印件。
(四)变更演员
受理人员应当核对以下材料:
1.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2.原批准文书;
3.新增的文艺表演团体及演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职务)、新增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指身份证、驾驶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
4.演出举办单位与文艺表演团体(演员)的演出协议或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演出地点等内容)。
(五)变更节目
受理人员应当核对以下材料:
1.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2.原批准文书;
3.演出节目单及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歌曲类节目应当提交歌词文本,用外文演唱歌曲应提交中外文对照歌词;舞蹈、杂技类节目应当提供视频资料;戏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当提交剧本;乐曲类节目应当提交音频资料。
上述变更项目可以一次多项申请变更,相同资料按要求提交一份。
(六)增加演出地备案
受理人员应当核对以下材料:
1.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2.原批准文书;
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内容;
6.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复印件,如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在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可以提供演出场所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复印件或者《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复印件,或者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复印件;
7.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还应提供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以及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
8.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歌曲类节目应当提交歌词文本,用外文演唱歌曲应提交中外文对照歌词;乐曲类节目应当提交音频资料;舞蹈、杂技类节目应当提供视频资料;戏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当提交剧本。
(七)经省厅批准的涉外、涉港澳台演出到演出地备案
1.省文化厅批文;
2.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节目及其视听资料;
5.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演出,在演出前将演出场所合格证明提交县级文化行政部门。
七、审批流程:
窗口受理(不予办件的书面说明;材料不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窗口审查→窗口审批→窗口发证。
八、审批时限:
法定期限:3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不含现场勘查、专家认证时间)
九、受理时间:上午8:00-11:40 下午14:30-17:20
双休日、国家规定节假日除外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一、数量限制:无
十二、决定证件: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备案决定
十三、结果送达:现场领取;邮寄送达
十四、年检要求:无
十五、联系电话:0561-3115993
十六、监督电话:0561-3115208
十七、办理地点: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文旅体局窗口
十八、互联网办理链接:http:/hb.ahzwfw.gov.cn/
2.娱乐场所经营许可
一、项目名称:娱乐场所经营许可
二、审批类型:承诺件
三、受理机构:淮北市文旅体局
四、设定依据
1.《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458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九条。
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45号)第59项“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设立或变更的审批”下放至设区的市文化主管部门。
五、申报条件
1.有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提供的文化产品内容应当符合文化产品生产、出版、进口的规定。
2.申请从事歌舞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娱乐场所营业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设包厢、包间的,每个包厢、包间营业面积不得少于8平方米,单个消费者人均占有营业使用面积不得低于1.5平方米。新申请从事歌舞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农村地区歌舞娱乐场所最低使用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场所使用面积不包括办公、仓储等非营业性区域。
3.申请从事游艺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营业面积是指同一平面的整体面积不得低于200平方米,设置游艺机机种的实际使用面积,不包括办公、仓储等其他面积;
4.游艺区和游戏区分开设置,游艺机数量应等于或大于总数的百分之七十;
5.符合国家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环境噪声等规定。
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申报条件:
1.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2.符合国家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环境噪声等相关规定。
六、申报材料
1.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营业执照已载明姓名及身份证明编号的,可以不用提供身份证明;
4.场所合法使用证明(房产证、规划许可证等有效证明),租赁的还应提交租赁合同或租赁意向书
5.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标明包厢、包间面积及位置;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配有标题,注明周边200米内居民住宅区、道路及周围医院、学校、机关、化学品仓库等位置)
6.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
7.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8.游戏游艺设备登记表;
9.申请从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还应当提交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如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七、审批流程:
窗口受理(不予办件的书面说明;材料不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窗口审查→窗口审批→窗口发证。
八、审批时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不含现场勘查、专家认证时间)
九、受理时间:上午8:00-11:40 下午14:30-17:20
双休日、国家规定节假日除外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一、数量限制:无
十二、决定证件:娱乐经营许可证
十三、结果送达:现场领取;邮寄送达
十四、年检要求:每年上半年。
十五、联系电话: 0561-3115993
十六、监督电话: 0561-3115208
十七、办理地点: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文旅体局窗口
十八、互联网办理链接:http:/hb.ahzwf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