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3-01-11 15:10 字号: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2022年度淮北市文旅体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北市文旅体局联系(地址:淮北市博物馆路3号;邮编:235000;联系电话:0561-302621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结合淮北市文旅体局实际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有效提高文旅体领域政务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21231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政务信息508条;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积极推进文旅体领域重点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设施建设、文化遗产保护、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等信息,全年在“公共文化体育”栏目下发布信息74条。加大对文化旅游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在新增“助企纾困”栏目中发布文旅体领域产业发展支持的政策文件及解读、执行落实情况等信息18条。积极推进文旅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加强对一县三区文旅体局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做好动态调整后的公共文化服务、旅游、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领域省级标准指引的贯彻实施。强化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制作文字解读、图解、视频解读等多形式政策解读产品,切实提高政策宣传解读质量。2022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策及相关解读2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3件,办结2件,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组织领导,由主要领导总牵头,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办公室专人负责,其余各科室(单位)配合提供数据、信息。严格把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对已发布的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动态调整,提升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四)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今年新增加栏目3处,包括二级栏目“部门项目”“行政执法公示”和一级栏目“助企纾困”。二是高度重视门户网站的建设工作,同时通过“淮北文旅体”等微信公众号推动政务新媒体建设,多平台发布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

及时修订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参加市级信息公开培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并严格进行考核。加强外部监督,畅通群众反映渠道,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策解读形式虽更加丰富,但解读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局相关业务科室对积极主动配合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识需进一步增强。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政策文件的公开,采用文字解读、图解、视频解读等多种形式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更多的使用群众耳熟能详的语言,增强政策传播力和影响力。同时,督促相关科室(单位)及时、准确提供相应信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