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市文旅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常军娣解读《淮北市旅游民宿扶持奖励办法(试行)》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4-01-04 08:46 字号:

一、旅游民宿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参与奖补申报?
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1.在淮北市境内取得合法经营资质,并正常经营的旅游民宿。
2.利用淮北民居等相关闲置资源的小型住宿设施。
3.经营用客房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m²。
4.主人参与接待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和生产生活方式。

二、扶持奖补标准是怎样的?
从8个方面对旅游民宿进行扶持奖励。
(一)投资建设奖励。在淮北市投资旅游民宿项目,经验收合格,且正常经营。投资额大于等于500万元,按投资额5%给予补助;投资额500万元以下的,按投资额3%给予补助。要特别注意,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二)民宿运营奖励。经验收合格,且正常经营的旅游民宿,给予每个客房每年2000元的补助,每个民宿最高不超过10万。
(三)品牌创建奖励。被评定为甲级、乙级、丙级旅游民宿的分别给予旅游民宿经营者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服务质量奖励。对首次获评全国、安徽省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的旅游民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旅游服务技能赛事金、银、铜奖的旅游民宿从业人员给予奖励,其中,国家级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和5000元一次性奖励;省级分别给予1万元、5000元和3000元一次性奖励。
(五)线上营销奖励。入驻第三方平台的旅游民宿,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首次年网络销售额合计超过30万元的旅游民宿,再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六)配套设施奖励。旅游民宿周边布局建设文旅融合项目,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投资、租赁费用)的,对外营业并经申报认定后,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七)自建改造奖励。村民利用自建或承租合法住宅用于改造旅游民宿,给予经营户每年200元/平方米的奖励。
(八)综合利用奖励。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专业合作社统一对外租赁、运营农村闲置房发展旅游民宿经济。对通过合作社租赁、运营农村闲置房10户以上的,给予合作社10万元一次性奖励;达到20户以上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如何申报?同一旅游民宿可以同时申报几个奖励项目吗?
下步,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将联合市财政局制定操作规程,明确申报时间、申报条件和办理流程等内容,确保政策有序落实到位。申报前要关注政策有效期,本办法2024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更多具体问题可咨询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资源开发科,联系电话:0561-307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