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 任务 名称 |
抽查事项 |
发起方式 |
抽查 主体 (层级) |
抽查对象 |
抽查 基数 |
抽查比例 |
抽查 时间段 |
备注 |
1 |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部门联合抽查 |
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质、培训行为检查。 |
市级 |
市、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
全市文化艺术类非学科校外教育培训机构 |
根据实际情况 |
20个 机构 |
2024年4月至11月 |
与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联合检查 |
2 |
体育类非学科校外培训部门联合抽查 |
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质、培训行为检查。 |
市、县(区)级 |
市、县(区)体育部门 |
全市体育类非学科校外教育培训机构 |
根据实际情况 |
10%以上 |
2024年4月至11月 |
与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联合检查 |
3 |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抽查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监督检查 |
市级 |
市、县(市、区)体育部门 |
获证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所 |
8 |
100% |
2024年4月至11月 |
与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检查 |
4 |
娱乐场所部门联合抽查 |
娱乐场所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及其他情况的检查 |
市、县(区)级 |
市、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
全市娱乐场所 |
73 |
10% |
2024年4月至11月 |
与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联合检查 |
5 |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部门联合抽查 |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取得许可证情况检查;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经营情况检查。 |
市级 |
市、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
全市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 |
54 |
10% |
2024年4月至11月 |
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检查 |
6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部门联合抽查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取得许可证及经营情况的检查。 |
市、县(区)级 |
市、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
全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
90 |
10% |
2024年4月至11月 |
与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合检查 |
7 |
艺术品经营单位部门联合抽查 |
艺术品经营单位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检查;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情况检查 |
市级 |
市、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
全市艺术品经营单位 |
6 |
10% |
2024年4月至11月 |
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检查 |
8 |
文物保护单位部门联合抽查 |
“四有”工作落实情况检查;防火、防盗、防自然损坏措施落实情况检查;不可移动文物修缮保护情况检查。 |
市级 |
市、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
全市文物保护单位 |
82 |
10家 |
2024年4月至11月 |
与消防部门联合检查 |
9 |
旅行社及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部门联合抽查 |
旅行社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旅行社经营情况的检查;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抽查;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网站抽查。 |
市、县(区)级 |
市、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
全市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企业及平台、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的网站。 |
36 |
10% |
2024年4月至11月 |
与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检查 |
10 |
电影发行放映单位检查 |
放映场所及设备、售票系统、影院票房、放映行为、放映质量、违规违约行为的检查 |
市、县(区)级 |
市、县(区)新闻出版部门 |
全市电影放映单位
|
10 |
10% |
2024年5月至10月 |
与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检查 |
11 |
出版物经营单位检查 |
所发行的出版物内容、规范、版权符合规定情况检查;主要登记事项变更情况的检查;中小学教科书发行活动的检查 |
市、县(区)级 |
市、县(区)新闻出版部门 |
全市出版物经营单位 |
165 |
5% |
2024年6月至10月 |
与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检查 |
12 |
印刷企业检查 |
印刷单位检查 |
市、县(区)级 |
市、县(区)新闻出版部门 |
全市印刷企业 |
215 |
5% |
2024年6月至10月 |
与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