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关于对淮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JY075)号建议的答复
赵攀代表: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文化艺术创作队伍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1.我局积极推动文艺交流活动,不断加强地区间文化交流与融合。2023年,组织市歌舞剧院演出团赴韩国友城抱川市参加第21届“市民日”专场演出活动;组织濉溪县为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作品小戏《分树》和市歌舞剧院原创音乐作品《新时代的春风》参加省文旅厅举办的安徽省新时代现实题材优秀小戏示范汇报演出及优秀音乐舞蹈作品展演;组织泗州小戏《分树》参加省文旅厅主办的“皖美好戏•安徽省农村现实题材戏剧展演”;积极邀请专家评审交流论证剧本申报安徽省戏剧创作孵化计划和国家艺术基金等重点项目。
2.积极帮助兑现淮北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扶持文艺精品创作。对荣获全国、省“五个一工程”奖项的,按照上级奖励标准1:1配套奖励。对获得全国、全省群星奖的文艺作品,大戏类原创作品分别给予10 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其他类原创作品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入选国家级、省级戏剧孵化计划的原创剧目,分别按国家、省扶持额度1:1 补助。
3.为繁荣文艺创作,培养人才队伍,对在全国、省获得文艺奖项的主创人员,在职称评定、评奖评优等方面优先考虑。组织专业文艺创作人员外出学习采风,送、种结合,激发创作活力,进一步强化以创作为中心的动力源泉,积极为文艺人才搭建优秀作品传播、交流和推广平台,加强艺术人才选拔培养使用,支持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让创作接地气、有骨气、聚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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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