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行政处罚公示(二十三)
序号 | 案卷号 | 案 由 | 当 事
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立案 日期 |
处罚 内容 |
处罚 日期 |
处罚依据 |
1 | (淮)文综案字〔2024〕22号 |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发 行业务 |
淮北市相山区熊玲文具百货店 | 2024.11.1 | 没收《小学数学口算题卡》共计6册出版物 | 2024.12.13 | 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参照《安徽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0年版)》 |
2 | (淮)文综案字〔2024〕32号 | 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物 | 淮北市石台赵咏梅商店(赵*梅) | 2024.9.25 | 警告,没收侵权出版物《阿利的红斗篷》等7册。 | 2024.12.10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参照《安徽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六部分 涉及著作权侵权的违法行为之序号1” |
3 | (淮)文综案字〔2024〕36号 | 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未统一着装并佩戴工作标识 | 淮北市相山区神话娱乐广场 | 2024.11.19 | 警告 | 2024.12.9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三)项 |
4 | (淮)文综案字〔2024〕38号 | 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物 | 淮北市杜集区朔里镇小博士书店(吴*) | 2024.9.18 | 警告,没收侵权出版物《鼠小弟的礼物》等10册,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圆整(¥500.00元)。 | 2024.12.9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参照《安徽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六部分 涉及著作权侵权的违法行为之序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