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KTV未按规定建立营业日志案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4-10-24 10:04 字号:

【案情简介】

2024624日,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行政执法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后,对位于淮北市杜集区正处营业状态中的某KTV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店证照齐全,但未能提供近期场所的营业日志明细台账。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涉嫌违规情况进行拍照取证。该现场负责人全程配合现场执法检查,并签字确认执法文书。

【调查与处理】

2024624日,立案做进一步调查。

2024718日,当事人签收《调查询问通知书》,719日,该店负责人到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受调查询问。负责人表示知道需要建立营业日志,承认未建立营业日志的事实。

2024820日,综合考量当事人违法经营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等,参照《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第6条,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法律分析】

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娱乐场所应当建立营业日志,记载营业期间从业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营业日志不得删改,并应当留存60日备查。”的规定。依据《娱乐市场管理条例》第五十条“娱乐场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或者发现违法犯罪 行为未按本条例规定报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 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参照《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第6条,对娱乐场所从业人员未建立名簿、营业日志的,初次违法,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能及时改正的,免于处罚。

【典型意义】

一、规范经营管理

营业日志是 KTV 日常经营管理的重要工具,它有助于经营者记录营业期间的各种信息,如从业人员的工作情况、顾客的消费记录等。未按规定建立营业日志的案例,能使经营者明白规范管理的重要性,从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二、维护社会秩序

KTV 作为娱乐场所,人员流动频繁,容易引发各种治安问题和社会纠纷。建立营业日志有助于公安机关和文化主管部门对 KTV 进行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三、促进诚信经营

营业日志的建立可以作为 KTV 诚信经营的一种体现,它能够增加 KTV 经营的透明度,提高消费者对 KTV 的信任度。这对于促进 KTV 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