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关于淮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JY114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张彩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升级相山峰顶灯塔亮化工程、打造城市动态文化窗口的建议》收悉。市文旅体局高度重视,会同市住建局(园林处)、市财政局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相山作为淮北“城市之山”,峰顶灯塔自实施彩灯亮化以来,已成为市民夜间休闲观光、俯瞰城市夜景的重要节点,也是展现淮北形象的标志性景观之一。您建议中提到的“智能化、互动化改造”“打造城市动态文化窗口”,与省政府《关于推进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城市更新工作的若干措施》(建城〔2024〕121号)中“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活力”的方向是契合的,对丰富群众夜间文化生活、赋能文旅融合具有积极意义,我们对此表示赞同。
目前,相山峰顶电视塔已完成基础亮化改造,具备常态化的夜间照明与色彩变换功能,基本满足了市民观赏和城市形象展示的需要。您建议中提出的“加装高清LED点阵屏/网格屏”“建立多主题字幕库”“日常运营内容审核与发布”等方案,技术路径清晰、内容设计也较为成熟,但落地涉及以下几方面现实情况,需向您说明:
一是产权归属方面。相山峰顶“灯塔”实为安徽广播电视台直属的淮北发射台(七零四台),1996 年建成,塔身净高 130 米,承担广播电视发射功能,产权属省级广电系统,市文旅体局、市住建局(园林处)仅负责公园属地管理与亮化养护外包,地方无权单方决策。二是工程与安全方面。灯塔为山体制高点标志性构筑物,加装环形LED屏需对主体结构进行专项安全评估与加固,并配套电力增容、远程控制机柜、防雷接地等设施,工程量及后续维护复杂度均高于常规亮化项目。三是运营保障方面。动态屏幕的日常内容策划、审核发布、设备维保、电费支出等构成持续性运营成本,需明确常设管理主体与稳定经费来源。四是财力状况方面。当前我市正处于“过紧日子”、压减一般性支出的阶段,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刚性支出(三保、债务化解、民生兜底等)压力较大,对非急需、非刚性的新增项目实行从严把控。灯塔现有亮化功能已能基本满足城市景观需要,加装LED屏属“锦上添花”类提升项目,暂不具备立即实施的财力条件。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做好两件事。一是纳入项目储备。将“相山峰顶电视塔智能化亮化升级”作为相山风景区品质提升项目库的储备条目,待今后市级财力改善、或上级有文旅融合(城市更新)专项资金可争取时,再启动可行性研究与方案深化。二是做好现有管护。继续督促市住建局(园林处)做好灯塔现有亮化设施的日常运维,在重要节庆(春节、国庆等)期间优化灯光配色方案,力所能及地烘托氛围,回应市民期待。
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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