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6-09-03 15:03 字号: 大 中 小
检查主体 检查方式 事项名称 检查依据 备注
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淮北市广播电视局、淮北市文物局) 现场检查 对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的行政检查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淮北市广播电视局、淮北市文物局)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对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的行政检查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  
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淮北市广播电视局、淮北市文物局)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行政检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淮北市广播电视局、淮北市文物局) 现场检查 对艺术品经营单位的行政检查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淮北市广播电视局、淮北市文物局)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对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  
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淮北市广播电视局、淮北市文物局) 现场检查 对艺术考级机构等的行政检查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七条  
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淮北市广播电视局、淮北市文物局)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对文物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第四十三条  
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淮北市广播电视局、淮北市文物局)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对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在线旅游经营情况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第九十八条、第一百条《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五条《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条、第六十五条《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条  
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淮北市广播电视局、淮北市文物局) 现场检查 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检查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三条  
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淮北市广播电视局、淮北市文物局) 现场检查 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使用单位的行政检查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二条  
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淮北市广播电视局、淮北市文物局) 现场检查 对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电竞酒店等场所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条 第五十八条  
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淮北市广播电视局、淮北市文物局) 现场检查 对“剧本杀”“密室逃脱”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条、第五十八条  
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淮北市广播电视局、淮北市文物局) 现场检查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  
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淮北市广播电视局、淮北市文物局) 现场检查 对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行政检查 皖教监管[2023]1号《安徽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 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二、工作任务(二)强化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职责 7.坚持分工写作。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等行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培训行为的日常监管,配合编制完善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向教育行政部门移交需立案查处的违法线索及证据材料,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  
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淮北市广播电视局、淮北市文物局) 现场检查 对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行政检查 皖教监管[2023]1号《安徽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 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二、工作任务(二)强化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职责 8.坚持分工写作。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等行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培训行为的日常监管,配合编制完善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向教育行政部门移交需立案查处的违法线索及证据材料,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